勋一府右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官名。① 西周始置,为辅弼君王的大臣。相传周初与太师、太保并号三公。《尚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春秋战国沿置,辅导君王,执掌军政。西汉不常置。平帝、新莽时皆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汉代郡都尉的属官有千人,掌领兵之事。《汉书·灌夫传》有“千人”,孟康注:“官主千人如候、司马也。”千人的下一级为五百,见《汉印文字征》。东汉时边郡部都尉屯兵系统的属官有千人、骑千人,千人主步兵,
宫中女官名。见“司衣”。
官名。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中改原谨身殿为建极殿,原谨身殿大学士亦随阁名而改。参见“内阁大学士”。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
见“十光将军”。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官名,即代理新都相。时王莽为新都侯,新都相,即王莽侯国之相。“守”,见“守”条2,即“守兼”之义。“始莽就国,南阳太守以莽贵重,选门下掾宛孔休守新都相。”见《汉书·王莽传》,参看“守”、“守兼”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