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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讥察

官名。金朝设在关口、河渡之处,为讥察官佐贰。秩正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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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旗都统

    见“都统”①。官名。为旗的长官。满族,蒙古、汉军每旗一人,为一品官,副都统每旗二人,为正二品官。掌管旗的户籍和军政。旗是满族民籍和军队相结合的编制。初为黄、白、红、蓝四旗,后来又增镶黄、镶白,镶红、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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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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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护蛮越中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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