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副留守

副留守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马副都总管,从四品。南宋于开封、大名府置,以掌兵官充任。元朝亦置,同于辽、金之制。明洪武十四年(1371)于中都留守司置,一人,正三品,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嘉靖(1522—1566) 中置兴都留守司,亦置如中都之制。


皇帝不在京都,置留守,以副留守协助掌理京都政事。唐太宗征高丽,以房玄龄为京都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其后,京都、西都、北都分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长史为尹,又置少尹,皆以少尹为副留守。南宋初以掌兵官为副留守。辽朝南面官五京留守司皆置,位留守下、知留守事上。金朝诸京各置一人,从四品下,位同知留守事下,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元朝大都、上都等留守司均置二人,正四品,位同知下。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始置于中都留守司,左右各一人,后改一人,不分左右,正三品,职略同于各卫指挥使,协正留守同掌中都守御防护之事。嘉靖十八年(1539)兴都亦置,与中都同。掌兴都及显陵守护之事。

猜你喜欢

  • 门千总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顺治四年 (1647) 改原城门指挥千百户设,又名 “城门千总”。时隶兵部职方司。康熙十三年(1674),改隶步军统领,额定三十二人,分守内外十六门,每门二

  • 郡西閤祭酒

    郡散吏名。晋置,为郡吏之长。《晋书·艺术·索紞传》,记紞为敦煌人,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不就。参见“散吏”。

  • 司直

    官名。相传商汤已置。汉武帝元狩五年 (前118)初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 (后35)省。献帝建安八年 (203)复置,不属司徒

  • 节度使

    官名。唐高祖武德六年 (623) 诸州总管加号使持节,高宗永徽 (650—655) 以后,都督带使持节即为其任,不带节者不是。睿宗景云二年(711)贺拔延嗣除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始有此号。玄宗天宝

  • 典驼都尉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

  • 工商部统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编制工商统计事项;二、编定工商报告事项;三、工商业之调查研究事项;四、刊行出版物事项。司的长官为司长,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门下省录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门下省置,员三人。哲宗时增为四人。南宋时,定为正八品。分掌门下省诸房公事。

  • 领运守备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 庆丰司郎中

    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 并省右民郎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属并省度支尚书。其职掌与“右民郎”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