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承旨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官名。五代置,宋因之。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掌通书承旨司诸房公事,或出任中外武职。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炎帝”。
官名。《周礼》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周礼·地官》:“比长,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衺,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
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内城者。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 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威毅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外官入朝制度。唐玄宗开元八年(720) 定制,诸州都督、刺史或其上佐,每年轮流朝集,十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朝见,汇报民情风俗、属官考课,并进纳贡物、聆听敕命; 边要州及遭水旱灾州,都督刺史不必亲
封建王朝给予臣子或其祖先以爵位名号的典礼。《宋书·颜延之传》: “臣班叨首卿,位尸封典。”皇帝给官员本人及其妻子父母祖先封号的典礼。这种制度始于晋朝,其后历代相沿,但各不相同。清代制度是,给官员本人的
官府文书名。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又称举削、奏削、荐削、荐牍。内容视推荐目的,如改官、荫补、应举等而有所不同。参见“职令状”、“京削”。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设,掌兵、刑、工三部事。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至元元年(1264) 罢,以兵刑为一部,别置工部。三年,复立。五年,又分为兵刑部与工部。官署名。元
官署名。辽朝置。尚书省并入枢密院后,厅房即主工部事。《辽史·国语解》: “厅房,即工部”。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