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字司
官署名。西夏朝置。掌管刻字、印刷等事务。末等司。设头监以主其事。
官署名。西夏设置,掌管刻字、印刷事务。
官署名。西夏朝置。掌管刻字、印刷等事务。末等司。设头监以主其事。
官署名。西夏设置,掌管刻字、印刷事务。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营建事务。《魏书·韦阆传》: “(姜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卒于营构都将。”
官名,汉武帝置,即绣衣直指。《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注:“服虔曰: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崇之也。”参看“绣衣执法”条。官名。西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官名。即国子司业,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国子司业。
官名。北齐置,属门下省主衣局,员二人。协助主衣都统管理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
官名。清朝地方各州之副职。明朝称州同知,清沿置,改称州同,以别于各府之同知。无定员。从六品。与州判分掌督粮、捕盗、海防、水利诸事。全国共设五十二人,属直隶州者二十,例以举人除授;属散州者三十二,例以兵
官名。见“翰林学士承旨”。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农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署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