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勘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即吏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侍郎”条。
元代枢密院所属京城侍卫军。世祖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改侍卫亲军为左、右、中三卫。十六年(公元1279年)增设前后两军,合称五卫, 秩均为三品, 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掌宿卫扈从,兼管屯田之事。
官名。周礼中有此官。西魏恭帝仿《周礼》,定六官制度。在地官大司徒中,有畿伯中大夫畿伯下大夫、小畿伯中大夫、小畿伯下大夫等。北周灭西魏以后,沿用其制。见《周书·赵文表传》。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坊监院务饲养牛羊、马畜及市马等。
即钱谷师爷,简称“钱谷”,见“钱谷”条。
清朝“军机章京”之俗称。
官名。北魏置。掌兵器的贮藏,保管,属库部尚书。《魏书·和其奴传》: “(和天受)初为内行令,(孝文帝)太和六年(482),迁弩库曹下大夫。”孝文帝太和改制罢。
辅佐官员统称。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如书佐、假佐之类。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月俸八斛。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指从事中郎、仓曹掾、户曹属等等。隋朝则为州、郡、县低级官员泛称。官名,汉置,为
学官名。宋置,见“教谕”。
官名。北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始置,资序同提点刑狱。后省。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复置,后又省。孝宗淳熙二年 (1175)再置。掌坑冶铸钱之事。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