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虞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虞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虞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大观二年(1108)诸州府皆置。掌礼乐、学校、贡举等事务,正八品。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官名。元奎章阁学士院所属,掌翻译文字之事。
武官名。春秋时晋国上中下三军在将、佐之下各设大夫。《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文公以郤缺为下军大夫。”晋置军大夫始见于此。
托付国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北魏置,掌侍卫皇帝左右。《魏书·恩幸传》: “(侯刚)稍迁奉车都尉、右中郎将、领刀剑左右。”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果丞,《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果丞主果园。”
见“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