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置,掌国马饲养之事。设群牧制置使,以枢密使或副使兼领; 同群牧制置使,以曾历中书、枢密院及使相、宣徽使、节传使者充任; 群牧使,以两省以上官充任; 同群牧使,以待制
见“议政贝勒”。
官名。唐朝宗正寺置,一人,掌官修氏族谱牒和皇室宗谱,亦称修图谱官。官名。唐宗正寺所属有知图谱官与修玉牒官,前者掌纂修王族的族谱、图谱,员额一人;后者掌纂修王族的玉牒,员额一人。关于所纂牒、谱、图、籍的
官名。①隋朝至明朝各代省、台、监部分官署次官通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殿内省、秘书省、太史监、将作监、少府监置; 五年都水监加置。唐朝多所沿置,并改殿内为殿中、太史为司天台,内侍省新置,都水罢。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总领翰林院之事。
参见“右民郎”。
农官名。汉代应劭《风俗通·祁典·稷神》:“《春秋左氏传》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蔬果,故立以为稷正也。周弃亦以为稷正也。”
宫中女官,为侍从宫女之长,侍后妃左右。《汉书·外戚传·孝成赵皇后》:“弃所养儿十一日,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不知所置。”注:“晋灼曰,《汉仪注》:有女长御,比侍中,宫长岂此也?”长御,众御之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色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漆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1450—1457)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