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宪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
官署名,民国时置。掌市县的土地登记、分划、测量等事;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元置,为章佩监的佐官。见“章佩监”。
官名。十六国前凉所置尚书省诸郎之一。典司法刑狱。《晋书·张轨传》: “理曹郎中索询谏曰:‘曜虽东征,胤犹守本。险阻路遥,为主人甚易。’”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农工商大臣。官名。清末置,员额一人,为农工商部长官。见“农工商部”。
官署名。宋朝置,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八校尉的省称。汉武帝时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官秩(俸禄)二千石。因胡骑校尉不常设,所以又称七校。后来,八校便作为将佐的通称。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设于南京。掌御前祗应等事。置宣徽使、知南京宣徽院事、副使等职。官署名。辽置,设官有南京宣徽使、知南京宣徽院使事、知南京宣徽院事、南京宣徽副使、同知南京宣徽院事,属南面京官。道宗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
官名。即户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员外郎。
登记官吏之名策。后借指出仕做官。《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策名委质”。孔颖达疏: “古之仕者,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以明系属之也”。《文选·李陵答苏武书》: “勤宣令德,策名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