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巡处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调查登记事项,考取人员登记分发事项及其他人员调查登记或分发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考试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草案》和《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国务总理监督,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典试委员会设委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初置,以屯骑校尉鲍鸿任之,为西园八校尉之一,统于小黄门上军校尉蹇硕。官名,汉灵帝初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掌屯卫兵,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西园
官署名。战国秦置。县级管理手工业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 工律》: “县级工室听官为正衡石嬴 (累), 斗用 (桶)、 升。”
官署名。即详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置,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检讨文字以他官兼。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寄禄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守试之法,又书行移法,制授、敕授、
官名。太平天国前期有典镌刻,后期《幼主诏旨》中有总典镌刻一官,为天朝典官,可能就是典镌刻的主管官。参见“典镌刻”。
①春秋时期齐国称在“属”的官署供职的官吏。《管子·立政》:“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曰,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参见“属”。②长官下属之吏。《管子·立政》:“遂于庙致属吏”。③委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灵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宋初置,掌驾头服御伞扇等物。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为尚衣库。
即“导官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