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指郡太守的下属官吏。《后汉书·吴良传》:“吴良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也。初为郡吏。”注:“《东观记》曰良为郡议曹掾。”《后汉书·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院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
命妇封号。始见于晋。隋、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视从一品。宋沿唐制。明、清用以封亲王之女。封号。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见《世说新语·贤媛》及注。唐代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关口。额定十八人,正四品,俱满缺。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分别由驻防将军、都统、副都
官名。西晋置。武帝时,赵休任之,曾上书陈杨氏权势太盛。见《晋书·杨骏传》。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为掌理黄河全部及其支流测量疏濬溉灌及一切兴利防患筹款施工事务。设委员长一人,副
即“三老”与“五更”的合称,分见“三老”、“五更”。官名,汉置。三老本为乡官,掌教化。乡三老之优者举为县三老,还有国三老。五更指年老而知三德五事者。以大夫为五更。《汉书·礼乐志》:“养三老于辟雍。”注
①官名。隋朝置为内史省长官,员一人正三品,寻废,以内史令为长官。②官署名。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有令、丞、奉御、内史、典簿等官,掌皇帝饮食、起居诸事。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内使监。官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
参见“上佐”。
官名,汉置,为公府奏曹副长官,佐掾掌奏议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