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选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之制,选人各有选限,自一选至九选不等,选限满,始许赴铨试。如有劳绩,减其选限数,初前赴铨试,称为减选。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之制,选人各有选限,自一选至九选不等,选限满,始许赴铨试。如有劳绩,减其选限数,初前赴铨试,称为减选。
官名。隋朝置,一员,从三品,为左监门府长官。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左监门府郎将,正四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 复名左监门府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置。《周书·黎景熙传》:“魏恭帝元年 (554),进号平南将军、右银青光禄大夫。”为加官,无具体职掌,正七命。参见“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正七命,参见“银青光禄大夫”。
县工官名。秦置,《吕氏春秋·季春纪》说:“百工咸理。”高诱注:“监工,工官之长。”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当在今阿里与后藏交界处。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置,位在仪同大将军上。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其子弟,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唯任总管、刺史及行兵者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
①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皇帝及诸王的侍卫。《晋书·慕容宝载记》: “长上段速骨,宋赤眉因众军之惮役也,杀司空、乐浪王宙。”十六国后赵石虎时,东宫亦置此职。唐朝诸卫、诸军置为属官。左右卫、左右威卫、左右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太仆为太御。东汉复故。参见“太仆”。官名。王莽改太仆曰太御。见《汉书·王莽传》。详《太仆》条。
官名,汉置,为郡属官吏,俸百石。位在丞下。后来,有的为掾史取代,有的为卒史所并。《汉官》:“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佐五十人。”《汉书·何武传》:“武卒白太守,召(求)商为卒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