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政长官公署

军政长官公署

官署名。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某些地区设立长官公署,管辖区内的军事与行政事务。最先设置的是西南行政长官公署,国防部成立后改称军政长官公署,内部机构亦有所调整。又有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与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的设置。其组织情况可以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十月二十一日以行政院令公布的《西北军政长官公署组织规程》为例:西北军政长官公署以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省为辖区,长官、副长官各一人,统辖辖区内军事,并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政务,关于军事事宜,兼受国防部的监督指挥。公署内设参谋长一人,副参谋长二人,承长官、副长官之命,处理一切军事事宜;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承长官、副长官之命,处理一切政治事宜。又有高级参谋五至九人,参议二至四人,咨议二至三人,副官长一人。署下分设下列各室、处以分掌各项业务:长官办公室,掌理文书、译电、机要文件撰拟及不属各处诸事宜;第一处,掌理人事行政,点验校阅,人马查报及兵役督导诸业务;第二处,掌理情报防谍,兵要地志及谍员受训诸业务;第三处,掌理作战动员、计划、命令、整编、训练、绥靖诸业务;第四处,掌理补给计划、交通、运输、通讯诸业务;监察处,掌理本署有关监察业务;总务处,掌理交际、管理、庶务、会计、粮服及治疗诸业务;军法处,掌理军法审判及检察诸业务;政工处,掌理政训、民事、政治、经济、文化之指导,考核及调查,俘虏管训与抚慰诸业务。

猜你喜欢

  • 总统府秘书厅

    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以秘书长为主官,下设秘书、参议、大礼官等官。

  • 王人

    ①君王。《尚书·周书·君奭》: “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②王室的臣子。《左传·僖公八年》: “冬,王人来告丧。”

  • 里尉

    官名。①邑里长官。春秋时齐国置。掌治安禁令。《管子·立政》: “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一道路, 博出入, 审闾闬,慎管键,管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②北魏置。

  • 伊阳监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下置,在伊阳(今河南嵩县西南),有监、副监、丞各一员,监作四员,掌采伐材木。② 官名。唐朝将作监伊阳监长官,置一员,正七品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 钩盾署丞

    官名。即钩盾丞。

  • 提刑司检法官

    官名。宋朝提刑司属官,掌检详法律。参见“提刑司”。官名。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掌检察刑狱之事等。见《宋史·官官七·提点刑狱公事》。

  • 农工商部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会计司设。掌本部收支款项、报销经费与各司员缺升迁调补、承领俸银俸米事,以及各项杂务。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六人。官署名。清末置,属农工

  • 直省舍人

    官名。元至元七年(1270)始于中书省置,隶客省使,初仅二员,后增至三十三员,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明洪武七年(1374)沿置于中书省,设十人,秩从八品。九年改为中书舍人。

  • 达于吏理可使从政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

  • 特别委员会

    (1)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所设委员会之一。由议长指定或由全院参议员选出若干人组成。(2) 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内部各委员会之一。参议院与众议院为审查特别事件分别设置特别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