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储司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设,旋并入海军部。掌本部及海军之经营费用,并稽核煤粮、服装、物品等。初辖会计、收支、储备、庶务四科,三年,省会计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十人,录事六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清末设于海军部,掌海军经费及服装、军粮等事。主官有司长一人, 下设收支、储备、庶务三科,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录事若干人。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设,旋并入海军部。掌本部及海军之经营费用,并稽核煤粮、服装、物品等。初辖会计、收支、储备、庶务四科,三年,省会计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十人,录事六人,分司各职。
官署名。清末设于海军部,掌海军经费及服装、军粮等事。主官有司长一人, 下设收支、储备、庶务三科,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录事若干人。
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主仪式。员额四人,正九品下。
官库名。元置,属中政院。掌收受金银铁之课,以待储运,设提领、大使各一人。
地位较低、置废无常、无固定职掌的诸名号将军的泛称。汉朝除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及前、后、左、右将军等重号将军外,皆为杂号将军。魏、晋以后将军名号骤增,除上述将军外,领军、护军、四征、四镇、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
官名。隋、唐置,属司农寺·主各地漕转仓粟。唐朝各仓置员一人,正七品下; 丞二人,从八品上; 另有录事、典事等。宋朝在京及诸州仓均设监官,掌收储出纳之事。官名。管粮仓的官,唐朝太原永丰仓和龙门等仓,每仓
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九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从九品下。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官名。《周礼》无此官,汉大鸿胪有治礼郎,晋太常诸博士有治礼史,大行令有治礼郎,后魏亦置治礼郎。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治礼中士,正二命;治礼下士,正一命。掌同前代的“治礼郎”,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