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总长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长官。见“军事部”。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军事部的长官。见“军事部”。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秩从六品。掌太后宫传达之事。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高宗纪》: 麟德元年(664)十二月“太子右中护乐彦玮、西台侍郎孙处约同知军国政事。”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长官,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军而置,寻废。肃宗至德二载(757)以左、右羽林军减耗而又别置,初设一员,正三品,乾元二年(759)以战乱未息,增为二员,总衙前射生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 掌军法事务。
元朝中书省令史别称。掌文书案牍。定员汉人省掾六十人,回回省掾十四人。一般选自枢密院、御史台令史,也可从正、从七品文资官内选取。武宗至大元年(1308)规定,从文资官内选取者须占省掾的一半。官名。元置,
官名。见“公府法曹”。
使职名。唐太宗贞观(627—649)初置,每年定京官名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核,以给事中、 中书舍人各一人之, 加此号; 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后屡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官名。隋文帝开皇(581—600)初,改尚书都令史置,员八人,正八品上。唐朝沿置,员六人,从七品上。掌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亦置,正八品。金朝置四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