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册命

册命

帝王祝告天地宗庙,册立后妃,封赏臣子所用的文书。《尚书·周书·顾命》:“太史秉书”,“御王册命”。后用指册立或册封之事。


(1)亦作策命,为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册命之制,在西周以前即已产生,至西周时已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制度。凡内服百官与外服诸侯,以及诸侯国的命卿(大国三卿,二卿由周王册命;小国二卿,一卿由周王册命,谓之命卿)均由周王册命。西周时代周王亲临册命,册命授职与舆服赏赐同时进行,授职称命,赐服称赐,也可以互称。授职与赐服分别为册命的两项主要内容,并载于册。西周册命金文在“王曰”、“王若曰”之后即为册命的内容。册命的内容一般先直呼受命者之名,然后叙述册命的原由,或加以告诫。其次宣布受命者就任某官,职司何事,以及赐予祭酒、服饰、车饰、马饰、旂旗、兵器、土地、臣民及其他;并嘱以“敬夙夜用事,勿废朕命”。册命的地点多在太庙的太室;若册命在王畿之外举行,则多在诸侯、臣下的宗庙或另选一地点。册命时并举行仪式,西周册命金文多记述在王到达太室南面就位以后,受命者即由傧者导引入门,立于北向,准备受命。傧者为周王所派,其员额多寡与受命者的爵秩高低有对应关系。《仪礼·觐礼》说:“天子见公,傧者五人,见侯伯,傧者四人,见子男、傧者三人。”册命典礼中的傧者往往为受命者的上级长官,故于册命时傧者立于受命者之右。参与册命者还有两种史官,一为书写册命的史官,一为宣读册命的中官,在册命时,由书命的史官将命书授于王,王即呼宣命的史官宣读册命。参与册命的史官与受命者的爵位高低也有相应的关系,受册命的官位较高,则史官职务亦相应较高。西周册命不但授予男子,亦授予女子。男子受命于朝,称为命夫,妇女受后、夫人之命于家,称为命妇。(2)汉代以策书作为皇帝命令的一种,用于对诸侯王和三公发布的命令。历代称皇帝册封的命令为册命。《朱子全书·历代》说:“册命之礼,始于汉武封三王,后遂不废;古自有此礼,至武帝始复之耳。郊祀、宗庙、太子皆有玉册,皇后用金册,宰相、贵妃、皆用竹册”。

猜你喜欢

  • 法部副大臣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 专门司

    官署名。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辖专门教务、专门庶务二科。置郎中二人,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主事,分司各职。

  • 右大监

    官名。相传黄帝所置,主监察。《史记·五帝本纪》: “(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

  • 中将军

    官名。北魏诸皇子、诸王公国置,统国中军兵,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八品或从九品上。北齐沿置,品同。将军名号,西汉置。凡将军皆领兵征战。《汉书·霍去病传·公孙敖》:“以中将军从大将军再出定

  • 隐官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 奚军都指择使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辽在东京设四军都指挥使司,指挥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下面又各设都指挥使司分领各军,奚军都指挥使司即统领奚军之机构。

  • 东市署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 中央政治委员会外交委员会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 陵台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余称署如故。官署名。唐置,掌管皇帝陵园墓地。《新唐书·百官三·诸陵台》:“诸陵台,令各一人,从五品上;丞各一人,从七品下。建初、启运、

  • 郡省事

    郡门下吏名。省事之职始置于西晋属尚书省。《晋书·职官志》说:“始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盖自此始。”其职在省察文书。东晋时置于郡,为门下吏。《八琼室金石补正》九《建宁太守爨宝子碑》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