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翻书房提调官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官名。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以侍从官充任。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主持学舍之人。《后汉书·侯霸传》: “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魏书·祖莹传》: “时中书博士张天龙讲《尚书》,选为都讲。”主讲经书的人。《后汉书·杨震传》:“后有冠雀衔三鱣,飞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有札子作为下行文,元、明仿宋制,改称札付。清朝沿用,但与札区别使用。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时用札付,余用札。如巡抚行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提督行文
即“济南兵马指挥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属官,掌过所的发放,下设掌节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朝置。乐官。掌教国子舞羽吹籥。《礼记·文王世子》: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籥师学戈”。郑玄注:”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周礼·春官》有“籥师”,“中士四人、府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置,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设详复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刑部不复详复。哲宗元祐元年(1086),刑部复置详复案。
官名。隋文帝始置,为正四品文散官。炀帝大业三年(607) 为从五品。唐沿置,从五品下。北宋初沿唐制,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废罢文散官,改为新寄禄官,定为从六品,取代旧寄禄官中行郎中。金再置为文散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荐亲属充任内外各司差遣,系名簿籍,等侍考试或超补,称保引。与州、县通常差补不同。宋铨选制度中的一类规定。凡由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见亲属,均先在主管铨选官员的簿籍上登记,等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