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直局
官署名。隋朝置,以监、副监各二人为正、副长官,下设监殿舍人四人。隶东宫门下坊。唐朝沿置,设监二人、副监二人。掌符玺、衣服、伞扇、几案、笔砚、垣墙等。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监为内直郎、副监为丞。
官署名,隋始置,属门下坊。设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唐沿置,属左春坊,置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掌东宫符玺、伞扇、儿案、衣服之事;下设丞、典服、典扇、典翰、典玺、掌固等员。
官署名。隋朝置,以监、副监各二人为正、副长官,下设监殿舍人四人。隶东宫门下坊。唐朝沿置,设监二人、副监二人。掌符玺、衣服、伞扇、几案、笔砚、垣墙等。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监为内直郎、副监为丞。
官署名,隋始置,属门下坊。设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唐沿置,属左春坊,置内直郎二人,从六品下,掌东宫符玺、伞扇、儿案、衣服之事;下设丞、典服、典扇、典翰、典玺、掌固等员。
明初户部分部之制。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置户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等十二属部。四川部兼领云南。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各理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史·职官九
官名。属“国民政府参军处”,见该条。
官名,汉置,职如县尉,大道二人,小道一人,掌道兵,主治安、禁盗贼。凡县主蛮夷曰道,万户以上置令,不满万户置长、皆有丞、尉。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主左藏大盈库事。宣宗大中五年(851)宦官刘遵礼曾为之。昭宗天祐元年 (904)停。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官名。东汉为将军名号。《后汉书·光武帝纪》: “ (以) 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十六国后燕亦置。《晋书·慕容垂载记》: “以翟斌为建义大将军,封河南王。”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本班局。见“著帐局”。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以及国民的军事教育等。其长官为训练总监(一人),副总监 (二人)。其所属有总务厅、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五监,及国民军事教育,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