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奏事处
见“奏事处”。
见“奏事处”。
官名。西魏置。《周书·韩果传》: “大祖由是以果为虞候都督,每从征行,常领候骑,昼夜巡察,略不眠寝。”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前、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官名,西汉置,属将作大匠,为五校令之一,有丞,掌领后校所属工徒修建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成帝阳朔三年省
官名。见“公府兵曹”。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宋朝军职名。神宗实行将兵法后,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以部将为统兵官。官名,汉置,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掌奉命领兵作战。《后汉书·邓寇列传》:“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于颍川,恂捕得系狱。”
官名。民国前期,中央政府各部长官称总长。国民政府成立时,改称部长。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为中央行政各部的首长,亦称部长,员额一人。北洋政府沿其制,国务院各部设总长一人,特任,均为国务员。其称谓如外交
官名。清光绪三十二年,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见《清史稿·职官六·内阁》。
科举考试中经常考试的科目,与制科相对称。参见“科目”。
官名。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六品上。隋朝改置膳部侍郎、膳部郎,唐朝复称郎中,从五品上,为礼部膳部司长官。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司膳郎中,寻各复旧。五代
官署名。简称西夏提刑按察司。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治司于宁夏府路 (今宁夏银川)。至元十二年,改为陇右河西道提刑按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