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侍御史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三国志·魏书·卫臻传》:“会奉诏命,聘贵人于魏,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
公人名。宋初置,见“散从官”。
即“贝勒依法依旦尼达”。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官名。即尚辇奉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奉御。参见“尚辇奉御”。
官名。唐朝太常礼院置,一员,德宗贞元七年 (791) 停,九年复置,成为定制。
官署名。汉朝丞相府置,主管郡国上计,以掾主之。郡亦置。三国魏相国府置,有掾属各一人。晋初不设,至杨俊为太傅置设属一人; 赵王伦为相国、增设掾一人。南朝宋、齐公府,北朝齐州府皆置,长官为参军或行参军。官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设令、丞各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掖庭局改为掖庭署,参用士人。唐复为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籍,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监作四人,
为中宫宦者的省称,掌侍奉皇帝和皇后,有的有专职,有的随事差遣。东汉省詹事,皇后法驾出,则中谒者、中宦者兼詹事奉引,事讫则罢。见《后汉书·百官志》。
周朝对做官的庶人颁赐的禄田。《周礼·地官·载师》: “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郑玄注: “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后泛指不属个人名户下的田地,由官府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