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选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
官制术语。指受命掌管官吏选举。有时非吏部官员或吏部官员调任他职后,亦得奉诏典选,兼理选举事务。《北齐书·源彪传》: “(后主)天统(565—569)初,(彪)入为吏部郎中,迁御史中丞,典选如故。”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官名,唐设此官,从五品下,掌苑内官馆、园池、禽鱼、果木。凡官属人畜出入,皆有登记。见《新唐书·百官三·京都诸宫苑总监》。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夷”、“微”、“卢”是当时的一些服属于周的落后部族,“烝”是他们的君长。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车骑将军置,为鹰扬府次官,置一员,从五品。五年又改为鹰击郎将。武官名。为鹰扬府的副主官,见“鹰扬府”。
官名。清初置乌什副都统,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改设乌什办事大臣,掌乌什回城事务,兼管赛喇木拜城。属官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
清朝知府属员及部下对知府之尊称。明清时的知府相当古代的太守,因此尊称其为太尊。《儒林外史一》:“(危素)前月初十搬家,太尊、县父母都亲自到门来贺。”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校人之称。春秋时楚国设置,见《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集解:“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
官名。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宗人府事务之御史。雍正五年(1727)设,二人。
官名。春秋置。君主近侍小臣。女官名,汉置,掌侍皇帝。《汉书·叙传上》:“会许皇后废,班倢伃供养东宫,进侍者李平为倢伃,而赵飞燕为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