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签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420)于各王府置,掌文书处理。九年罢。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420)于各王府置,掌文书处理。九年罢。
指太子太师、太傅、太保。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四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三人。掌审查预算事项。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亦单称为“传”。《贼情汇纂》卷三说:“燕历亦称燕经历,燕传亦称燕通传六人,主出入将命。”所记燕通传员额有误,应为八人。参见“传”。
官名。①即“营缮清吏司员外郎”。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
文书名。北宋神宗以后,官员除授差遣,先给信札。若官员辞免不允,或不待其领取官诰,先令供职,则再降札子晓谕有关官府,由宰执亲自签押,称为照札。
见“印务参领”。
即“八座”。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
官名。唐肃宗乾元三年(760)置,隶秘书省司天台,一员,正六品上,为冬官正副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