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祠署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属侍从贴职。后定为从四品。南宋因之。官名,宋朝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显谟阁学士”条。
尧舜时主一方诸侯的伯长。《尚书·虞书·尧典》: “帝曰:‘咨,四岳’”,“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孔安国传: “分掌四岳之诸侯”。
官名。即“司农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司农少卿,北齐称司农寺少卿,为司农寺的副长官,历代沿置。唐制司农寺少卿从四品上,掌京师百司官吏俸禄及常科的发放;孟春籍田祭先农,则进奉耒耜;冬季藏冰、仲春颁冰,皆祭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官署名。元置,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其官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见《元史·百官一·提举左八作司》。官署名。元置,秩正六品,隶工部。掌出纳内府毡货、柳器等物。设官同提举右八作司,参见该条。
官名。掌邦国都鄙土地政令。《周礼·地官》:“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 与其施舍礼
文职土官名。清制,置于贵州省一人,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天子。《尚书·说命中》:“树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师长。”疏:“树,立也;后王,谓天子也;君公,谓诸侯也。”君主的称号。《尚书·说命中》有“树后王君公”之语,疏:“后王,谓天子也。”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之职官。协掌征收南苑地赋及管理行宫、寺庙等事。顺治十六年(1659)设,额定一人。
官名。吐蕃官,即内大相,置一人,与大相、副相、内副相、小相、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