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礼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旋改称典礼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以宦官为之,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升司正正六品,司副从六品。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掌下列事项:一、礼制、乐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旋改称典礼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以宦官为之,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升司正正六品,司副从六品。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掌下列事项:一、礼制、乐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
官名。先秦掌薮泽之官。《左传》昭公二十年:“泽之萑蒲,舟鲛守之。”疏: “鲛是大鱼之名。泽中有水有鱼,故以舟鲛为官名也。”一说即“舟虞”,为掌船官。官名,掌薮泽。《左传·昭公二十年》:“山林之木,衡鹿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刑部侍郎。参见“秋官侍郎”。官名。见“秋官”。
官名,汉武帝始置,为屯田军官,六百石,掌屯田戍边防匈奴。因其屯田于渠犁,故名渠犁田官。渠犁,在今新疆省库尔勒和尉犁所辖之西半部。《汉书·西域传上》:“都护治乌垒城……与渠犁田官相近。”都护治所乌垒城,
官名。掌管国王、王后伙食和祭祀酒食的官。《周礼·地官·序官》“人”注:“祀人:主炊官也。”任此官的为妇女或阉人。
学官名。元代州学之制,上、中州设教授一人,秩从九品,下州设学正一人,秩未入流。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掌训迪生员。明制秩未入流,清制秩正八品,参见“学正”。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金置,为近侍局的主官。见“近侍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外饔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其下设外膳中士、下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外饔”。
官名。北魏置,为侍卫之官。《魏书·奚康生传》:“后(康生)以勋除中坚将军、太子三校、西台直后。”
官名。宋置,为运发使所属,掌粜籴米粮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