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硝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煎熬硝磺。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煎熬硝磺。
官名。见“王国陵长”。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西京诸司之一,控制西夏。
即“治书侍御史”。
节度判官之省称。
州门下吏名。两汉郡县各曹均有书佐,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南朝宋置此职于州,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
官名。参见“正总制”。
官名。《周礼》秋官有方士中士十六人,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又有讶士中士八人,掌迎宾客,兼理四方的狱讼。北周合此二职, 置方宪上士,正三命;方宪中士,正二命。掌理四方的狱讼,属秋官府。
军事机关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南京卫戍总督府,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国民党政府建都南京,亦于南京置卫戍总司令部。抗战时期在陪都重庆也曾设卫戍总司令部,其组织规模相当于战区长官部。参见“战区司令长官”。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康熙元年 (1662) 设。与肃纪前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民交涉案件。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均以满员充任。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