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典天更、典东更、典北更、典翼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属官,分别称为典天更、典东更、典北更、典翼更。
官署名。秩正四品,隶内正司,掌皇后汤沐邑赋税、民匠、属民,设于武宗至大四年(1311)。置都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下辖五处长官司,秩正五品; 提领所十,秩正七品,分掌各地赋税属民。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六品贴职,位在直阁之上。官名。政和六年 (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用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由直龙图阁升任。
官名,秦汉之间的武官名,掌帅兵征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阳夏侯陈豨,以特将将卒五百人前元年从起宛朐,至霸上,为游击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或说属太官令。见《通典 ·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监膳食,属太官令。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辽朝置。设于太祖时,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统领汉人事务。置汉人枢密院后,废。官名。辽太祖置,为汉儿司的长官,韩知古曾任此职。参见“汉儿司”。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
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设置,专掌船、路、电、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设提调二人,纂修八人,协修八人。处内分设总务、船政、路政、邮政、电政五科,以分理各项事务。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中杨剑(国忠)已充此任,德宗贞元(785—804)末以宦官为之,主持宫市。托名为宫中购物,实于京城市肆,强买人间。《唐会要》卷八六《市》:德宗时“屡有中官于京城市肆
官名。金置,为统军司长官,正三品,掌督领军马、镇摄封陲,分营卫,视察奸。其佐官有副统军(正四品)、判官(从五品)、知事(从七品)、知法(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三·统军司》。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坊官,掌鹰犬、海东青鹘之类。管辖五坊人户。设五坊使等职。官署名。唐置,掌养鹰狗等。《新唐书百官二殿中省》:“闲厩使押五坊,以供时狩:一曰鵰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