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属国
官名。秦始置,西汉因之。掌诸属国归附少数族事务,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武帝时增设诸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各置都尉,皆隶之。多以熟悉边事者充任。成帝河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北魏复置,其职略同,亦称典属国下大夫。
官名。秦置,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西汉沿置,汉成帝河平元年并入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有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北魏曾复置,职务与西汉大体相同。
官名。秦始置,西汉因之。掌诸属国归附少数族事务,秩二千石。属官有九译令。武帝时增设诸属国以处内附匈奴,各置都尉,皆隶之。多以熟悉边事者充任。成帝河平元年(前28)省并大鸿胪。北魏复置,其职略同,亦称典属国下大夫。
官名。秦置,掌管与少数民族交往的事务。西汉沿置,汉成帝河平元年并入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典属国》:“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有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北魏曾复置,职务与西汉大体相同。
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县令的法规。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县令法六条,北周时沿用,其内容据《周朝律考·后周律考》的记载为:修身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
官署名。元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司成都路,设使、副使等职,监治成都、嘉定、广元、顺庆、永宁、重庆、夔州、叙州、马湖等路,兼劝农事。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隋置,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置将军、郎将、校尉、直长、长史、司马、录事等。见《隋书·百官下·左右监门府》。唐沿隋制,监门府置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见《旧唐书·职官
官名。东汉隶五官中郎将,比六百石,无员,更直执戟,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实为后备官员,以供选用。三国时吴仍置。官名,汉置,为五官中郎将属官,俸比六百石,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
官名。清朝户部三库之属官。隶属三库掌印郎中。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三十二员。雍正二年(1724)改定银库六员,缎匹库九员,颜料库十一员。皆为满员,未入流。三年一更代,缺出由各部寺库使内保送选补。
监狱名。唐置,见“京兆府狱”。
使职名。参见“册立使”。
官署名。南朝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持节都督之官府。其府属有长史、司马、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诸曹参军、行参军、长兼参军,参军督护,功曹督护等。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属官。康熙四十五年(1706)设,二人,秩九品。协“掌果”掌果房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权置,三国吴沿之。领兵。孙静自奋武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宗室传》、《顾雍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屯卫兵或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顾承传》:“拜骑都骑,领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