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署名。清制,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通判、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巡检等官。同知、通判的官署为“厅”,州同以下则为“汛”。直隶有管河道五,所属有十五厅,分六十六汛;山东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二
官名。即刺史。汉朝刺史分部,故名。详见“刺史”。官名,即刺史,也称牧。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东
同“牧监”。
官名。宋朝少府监属吏,员二人,掌旌节制造之事。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旌节官二人,掌旌节之事。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以官为氏的宗族,世袭官职。《左传·隐公八年》: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御马喂养调训等事。置使、副使。
冠名。即柱后惠文冠、獬豸冠。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使节也用。《后汉书·舆服志》: “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 铁柱卷, 执法者服之,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文宗天历元年(1328)十二月,分掌钦察军士,隶大都督府。置营于文安(今属河北)。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行军千户所九翼,屯田千户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