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吏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设十余人至二十余人不等,厅设一人至十四人不等,州设四人至二十人不等,县设五、六人至十八人不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
小官吏。在清朝,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称典吏。见《清会典·吏部书吏》注。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设十余人至二十余人不等,厅设一人至十四人不等,州设四人至二十人不等,县设五、六人至十八人不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
小官吏。在清朝,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称典吏。见《清会典·吏部书吏》注。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为长官,一员,正三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北周天台侍卫服装。北周宣帝禅位于静帝后,所居称天台。《周书·宣帝纪》: “诏天台侍卫之官,皆著五色及红紫绿衣,以杂色为缘,名曰品色衣。有大事,与公服间服之。”
官名。即武卫将军加“大”者。北魏置,掌宿卫禁军,位任很重。《魏书·穆崇传》:“及车驾南迁,(穆亮自司空) 迁武卫大将军,以本官董摄中军事。高祖南伐,以亮录尚书事,留镇洛阳。”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战国秦置。县府属吏。一般低级官吏亦称令史。汉朝兰台、尚书台、三公府及大将军等府皆置,位在诸曹掾下。据《后汉书·百官志》,太尉府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又有记室令史、门令史、阁下令史之称。三国、晋皆沿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考试院,掌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的铨叙事项。设部长一人,总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之。所属有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审查委员会。官署名
官名,掌刑狱。汉朝崔骃《大理箴》:“理臣司律,敢告执狱。”
官府文书名。宋朝百官诣殿朝见皇帝,宰相为班首押班,向皇帝所呈贺表、拜表,称为百官表。郡国有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等,群臣皆上百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