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署
官署名。元朝集贤院置,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秩从六品。设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 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
官署名。元置,掌教生徒。《元吏·百官三·集贤院·国子监·兴文署》:“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以翰林应奉兼之……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与凡文牍簿书之事。”元刊书籍,多出于兴文署。参看《历代职官简释·兴文署》。
官署名。元朝集贤院置,掌提调国子生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秩从六品。设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 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
官署名。元置,掌教生徒。《元吏·百官三·集贤院·国子监·兴文署》:“兴文署,秩从六品。署令一员,以翰林修撰兼之。署丞一员,以翰林应奉兼之……置典簿一员,从七品,掌提调诸生饮膳,与凡文牍簿书之事。”元刊书籍,多出于兴文署。参看《历代职官简释·兴文署》。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神武军上将军下。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铁道部所属大学。前身最早为南洋公学,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创办于上海。北洋政府时期先称南洋大学,后称上海工业专门学校。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与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北京邮电学校、交通传习所合并
爵名。又称“亚卿”。春秋战国置。爵位低于正卿一等的卿大夫。《说苑·臣求》: “故百里奚为上卿以制之。公孙支以次卿以佐之也。”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五郊群神事,隶太常寺太庙署。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起义之始即设。初期设三十六员,以殿前左一、殿前右二为序编次;至第十一始,去“前”字,依次类推,至殿右三十六检点止。奉命可统数军,行文称钦差大臣,总制以下皆听指挥。有功将士,常加
监狱名。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参见“司理院”。
官名。据《清朝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四川省有府属盐茶大使一人,掌盐茶贸易之事。
官名。唐肃宗以后置,为观察使属官,奏请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员官充任。五代沿置。宋初观察州置,掌助理郡政,选士人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