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吏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为吏人,有都孔目官、押司官、帖司等名目。
官名。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主军事刑狱”。见《宋书·百官志上》。
官名。①三国吴置。领兵出征,薛珝曾为之。见《三国志·三嗣主传》。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北、威东、威西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南将军。杂号
爵名。又称“嗣大夫”,“守嗣大夫”。春秋时期继承父辈爵位的大夫。《左传·昭公二十年》:“承嗣大夫,强易其贿。”
官署名。全哀宗于汴京置,受陈言文字,以御史大夫纳合宁、左司都事元好问、大理卿纳合德辉等十七人总其事,以备咨询。
官名。广东方言称洋伞为洋遮,太平天国置典洋遮一官,为天朝典官,掌制造洋伞。员额及官阶不详。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刻印。”设侍御史掌其事。两晋、南朝宋、南齐置。梁、陈不详。1、官署名,汉置,属侍御史,掌刻印。《晋书·职官志》:“侍御史,案二汉所掌凡有五曹:一曰令曹
校人之称。春秋时楚国设置,见《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集解:“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
官制用语。宋朝在常调次序以外注授差遣窠阙,称出常调。如知州军有劳绩,得高级官员举荐,可特升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或提点刑狱、开封府判官。宋制吏部在常调以外注授差遣,称为出常调。多为有劳绩,经其他官
官名。简称“尚左”。宋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为员外郎。掌铨注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非中书敕授者。尚书左选内部组织分十一案:六品案,七品案,八品九品案,注拟案,名籍案
官名。明朝巡抚兼理军务之职。其地原设有总兵官,则称赞理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