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僧判

僧判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设于各路僧录司,位僧录之下。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废。


僧官名。元置,见“路僧录”。

猜你喜欢

  • 破羌都尉

    官名。西晋末凉州刺史张寔置。掌管凉州地区的羌族事务,张诜曾为之。见《晋书·张轨传》。

  • 指典舆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

  • 大木厂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 邺东西市署令丞

    官名。北齐都邺,城内有东、西二市,分别置东西二市署,隶属于司州牧。二市署分掌商业贸易的管理,各以令、丞为正副主官。

  • 太宰署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祭祀诸神的烹宰及行礼等事务,属太常寺。以太宰署令为长官。

  • 左羽林倅长下士

    官名。 西魏、 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 文昌右相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 都盐院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纳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池盐,供给京师及京东诸州廪禄并出卖。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下设典五人,主秤八人。

  • 京师消防队

    官署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司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

  • 太后两宫饮官令丞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饮官令,正八品,饮官丞,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