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馆纂修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名。清初于四川改土归流地区所设之官。掌管各番寨。由地方官委任。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各番寨均责成乡约、甲长稽查,仍听抚夷掌堡管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清朝官场用语。为知府谒见督、抚、布、按时的自称。
官名。明置,有南京守备太监、天寿山守备太监、凤阳守备太监、承天府守备太监。
西汉的正卒、唐代的府兵,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称为番上。《新唐书·兵志》:“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以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宫廷丝织品。隶太府寺中尚方署。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兴圣宫所属丁户。兴圣宫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四处提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