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办税务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名。明朝各院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太医院置,均正三品。洪武元年 (1368)罢太史院使。十四年,改太医院使为令,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正五品。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北周各地设总管府管理军政,其江陵总管府因有保护及监视梁国之责,特置此职辅佐总管。宋、辽、金、元、清皆置为总管副贰。参见“总管”。总管的副职。北周以总管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一般不设副职,惟置于江陵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簿录诸事。《三国志·魏书·赵俨传》:“入为司空掾属主簿。”按:《三国志·魏书》中的司空,与《后汉书》中的司空概念不同。在《后汉书》中,司空掌土木工程,司徒即丞相,汉献帝十三年六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永安建制始设。分左、右,左单右双,各八人,共十六人。称如左一通儧、右二通儧等。职同检点。主天王视朝时出入言语。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券书契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邦国及万民之约剂。治神之约为上,治民之约次之,治地之约次之,治功之约次之,治器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简称广西司员外郎。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