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休职

休职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付惩戒委员会审查者;二、关于刑事案件被告诉、告发者;三、因官制变更,官署或缺额有所裁废、合并者。因第一项原因而休职者,其休职期限至惩戒委员会审查完竣为期满。因第二项原因休职者,至法院判决为期满。因第三项原因休职者,简任、荐任官以二年为满,委任官以一年为满;在休职期间有相当缺额,应予补叙;惟休职期满,则自然退官。

猜你喜欢

  • 平难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间曹操置。《三国志·赵俨传》: “太祖徙出故韩遂、马超等兵五千余人,使平难将军殷署等督领。”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魏书·赵俨传》:“

  • 南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

  • 上林令丞

    官名。据《汉书·张释之传》记载,文帝时上林苑的主官为上林令,其佐官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武帝时设立水衡都尉,主管上林苑及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上林遂转属水衡都尉,主官设令及丞,而十池监仍由少府

  • 改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同品级官员改补之班次。其途有: 开列改者,八旗武职奉特旨改用文职者,奉旨记名改者,拣选引见改者,保送考试引见改者,以甄别改者,以呈明愿改者,等等。满洲、蒙古外任降调至从六品以下者,

  • 征镇

    四征、四镇将军的统称。

  • 监造金龙船总制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知非子《金陵杂记》中记此官名,掌监造金龙船。员数不详,官阶为职同总制。

  • 金字圆符

    即金字圆牌。见“牌符”。

  • 工部钱法侍郎

    官名。 清朝工部所属钱法堂之主官。以满、汉右侍郎各一人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

  • 仪宾

    官名。明朝定,以称宗室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为妻者。给禄,不予政。明置,亲王、郡王的女婿称仪宾,意思是明习国仪作宾于王家。《续通典·礼十四·公主下降仪》:“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仪及驸马仪宾品

  • 王国圉官

    官名。北周置,见《周书·邵惠公颢传·孙亮附传》。掌畜牧牛马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