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佐
官名。战国秦置。仓啬夫属官。掌粮谷禀给。《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饩)。”
官名。战国秦置。仓啬夫属官。掌粮谷禀给。《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饩)。”
①文书名。上行文。明朝始行之,为进呈文书之一,主要应用于赋役方面。清朝沿其旧称,应用范围扩大。如河工报销及各处营建工程所缮之图册,乡试、会试录、题名录等,凡因事缮造文册随题本进呈御览者,均属此。因其以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
公府诸曹之一。《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鱼摄理”,理即掌刑罚之官,由此推之,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官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为磨勘司长官,凡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奏闻于皇帝。初置一人,七年增设一人。十年革。十四年复置,一人。二十年复罢。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期奔管理马厂。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周朝置。一说同“趣马”、“走马”。主管驾御车马的长官。《礼记·月令》: “命仆及七驺咸驾。”郑玄注: “七驺,谓趣马,主办诸官驾说者也。”
官名。西汉置为尚书客曹长官。秩六百石。东汉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各置尚书。三国魏、西晋初复置,三品,后罢。官名,汉置。汉成帝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其余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掌公卿事,二千石曹尚
见“制置解盐使”。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相当于总统府的秘书厅,掌秘书事务。职官设置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