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正同级审判。设检察官二人,秩从六品,录事一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资深者一人为监督。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检察厅,其组织与职掌同各省初级检察厅。参见“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正同级审判。设检察官二人,秩从六品,录事一人。不设长官,由法部拣资深者一人为监督。北洋政府沿置京师初级检察厅,其组织与职掌同各省初级检察厅。参见“初级检察厅”。
参见“大理寺左寺正”。
官名。即“文选司员外郎”。
官名。周朝宫廷内侍之官。《管子·五行》:“天子出令,命左右士师、内御,总别列爵,论贤不肖士吏。”
官名。即守宫令。
汉代养牧机关,其长官称令,也简称承华令,掌养护马匹。《后汉书·孝顺帝纪》:“(汉安元年)秋七月,始置承华厩。”注:“《东观记》曰: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官名,汉哀帝时置,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秩中二千石。参看“中安少府”条。
内职掌名。唐置,属司天台,掌击漏钟,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
① 西汉加官名号。 武帝时置, 与左曹合称诸曹,秩二千石。加此者每日朝谒,在殿中收受平省尚书奏事,亲近皇帝,典掌枢机。东汉省。②官署合称。宋朝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分左、右,兵部、刑部、工部为右名曹,其职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一等。神宗熙宁四年(1071)始于太学置,学生一百人。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可直接授官,中等许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试。上舍生或被选充太学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职事,给月俸。入学满六
官名。唐宋工部设虞部,其长官称郎中,副长官称员外郎,掌山泽苑囿、场冶薪炭等事。见《新唐书·百官一·工部》、《宋史·职官三·工部》,参看“虞部郎中”条。官名。为虞部郎中的副职,参见“虞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