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分区警察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八月公布的《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各区设置警察署,以署长为主官,下设署员二至四人,巡官长警若干人。署长和署员掌理本署各项工作,每天轮流稽查所管区域。巡官长警掌理日常的户籍管理、居民的言论动向,执行各种治安法规,对于违法者巡警有拘捕之权。署内分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等课和内勤所、外勤所、拘留所。其职掌与京师警察厅各处所相似,分理各种事务。
官名。宋代转运使司、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掌管帐籍。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一般对在京都中央各衙门任职官员的统称。以别于地方官及差遣出外之官,故名。《北齐书·崔劼传》: “世门之胄, 多处京官, 而㧑二子拱、 㧑并为外任。”唐朝又称“京职事官”,指
见“磨勘院”。
官吏名。北齐置。属门下省领左右局。《隋书·百官志》中: “领左右局,领左右各二人,(原注: 掌知朱阁内诸事,宣传已下,白衣斋子已上,皆主之。)左右直长四人。”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催促京城诸司库务文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俸禄之事,由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催督京城与京畿仓、场、库、
唐朝中书省官署位于门下省之右,别称右省。官署名。为唐中书省的别称。因其在宣政殿前月华门西,故称右省。参看“中书省”条。
海关海事部与工务部都有华员班,均为海关低级职员。见“海事部”、“工务部”。
官名。辽朝北面官。圣宗统和四年(986)置先离闼览官六员,领于骨里、女直、迪烈于等诸部人之隶宫籍者。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洪武三年 (公元1370年)元顺帝死于应昌,其继承者仍称大元皇帝,史称北元。其时散居在今西辽河、老哈河边及其以北的是兀良哈各部,其地为纳哈出领地。洪武二十(公元1387年)纳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