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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法规委员会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编拟交通各种法规。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公布的《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兼任委员若干人,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本部参事、司长、技监为当然委员;委员长、副委员长各一人,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总编纂一人以副委员长兼任。委员长主持本会事务,副委员长助理本会事务。各种法规由委员长指定各委员分别起草,然后提交委员会议决。委员会由委员长召集,并为会议主席。本部已公布的各种章则,委员会认为有修正的必要者,得提出建议书,由部长核准修正之。本会分置电政、邮政、航政、普通四组,各组以专任委员及兼任委员若干人组成,各兼任委员得同时担任两组委员。各组设主任一人,由委员长商承部长就专任委员中指定之。本会因事务之需要得设秘书一人,办事员若干人,由委员长呈请部长派充;因缮校、记录并得酌用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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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门

    衙门、官署。唐代韦应物《答崔都水》诗:“甿税況重叠,公门极熬煎。”《建中靖国续灯录七惠南禅师》:“一字入公门,九牛拔不出。”

  • 简补

    见“特授”。

  • 学士院权直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 前校令丞

    官名。见“左校令丞”。

  • 太子食官丞

    官名。北齐太子食官署次官。隋朝沿置,设二员。唐朝为从九品下。

  • 铸印局

    官署名。掌铸印信之机构。元朝始设,明、清沿之,均隶礼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掌刻印销印之事,秩正八品。设大使一员领其事,下设副使、直长各一员。明朝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1581)革

  • 武选司郎中

    官名。即“武选清吏司郎中”。

  • 追锐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以代追锋将军,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 布政使司经历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掌管出纳文书等事,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类似后代的“办公室主任”,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经历》、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

  • 武骑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罢。北齐时属左、右卫府,为侍卫朱华阁以外的禁卫武官。员一人,四品上。武官名。(1)南朝梁置,为加官、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