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交通部

交通部

官署名。清末有邮传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交通部。管理公路、铁道、航路、邮信、电报、航舶及运输、造船事务,统辖船员。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至四人,秘书长一人。部内组织除承政厅外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各司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北洋政府沿置,职掌同上。部内组织除总务厅外,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次年改设路政、邮传、经理三司,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又改为路政、路工、邮传、综核、铁路会计、邮传会计六司。设总长、次长各一人,参事数人,各司设司长一人,佥事、主事若干人,此外并设视察四人,技监二人,技正二人,技士四人。部的直辖机关有铁路管理局、电政管理局、邮政总局。国民党政府时期,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行政院成立时,铁道、交通两部并设,至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铁道部及全国经济委员会的公路部分并入交通部。交通部的职掌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全国国有铁道、公路、电政、邮政、航政,并监督公有及民营交通事业。部内分置总务、人事、财务、材料、路政、电政、航政七司,邮政总局及公路总管理处等。设部长一人,综理部务;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秘书八至十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参事四至六人,撰议本部的法案、命令;司长七人,邮政总局局长一人,公路总管理处处长一人,分掌各司、局、处事务;科长二十四至三十六人,科员二百至二百六十人,助理员三十人,承长官之命,分理各科事务;技监二人,技正二十八人,技士四十二人,技佐五十人,会计长一人,统计主任一人,分掌各项事务;因事务上之必要,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

猜你喜欢

  • 五伯

    五伯即五霸,指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伯,古读霸,通霸。《汉书·晁错传》:“臣闻五伯不及其臣,故属之以国,任之以事。”

  • 左右金吾街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贡职

    周朝诸侯向朝廷及小国向大国交纳规定的赋税。《谷梁传·庄公三十年》: “贡职不至。”《礼记·月令》: “贡职之数。”

  • 公府禁防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禁防曹,主盗贼事,设禁防参军以掌理曹事。南朝宋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则置禁防参军。

  • 领侍卫府

    见“侍卫处”。

  • 司墓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公墓。《左传·昭公十二年》: “郑简公率。将为葬除”,“司墓之室有当道者”。杜预注:“司墓之室,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官名。春秋时郑国设置,即掌公墓之大夫。《左传·昭公十二年

  • 小侯

    周朝边远地区的诸侯国君。《礼记·曲礼下》:“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于外曰子,自称曰孤。”郑玄注: “谓戎狄子男君也。”孔颖达疏: “小侯,谓四夷之君,非为牧者也。”1、东汉指有侯爵的外戚之子弟,

  • 法制院录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佥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资德院

    官署名。明建文元年(1399)于詹事府增置,设资德一人,资善二人,赞读、赞书、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成祖即位罢。

  • 左右备身郎将

    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左右备身府的主官,见“左右备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