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清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科道,如给事中、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从四品
①官署名。宋朝大理寺置,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②吏名。宋置。属大理寺。
明朝南京科举考试的别称。明清科举之制,通称江南乡试为南闱。
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汉缺,秩正四品。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定府丞兼提督学政,掌盛京、吉林学校的的政令,主管奉天考试之事,按期岁试、科试,考取各地文武生员;并管理盛京宗学、觉罗学、
官名。为低级武职,偏裨之将。《新五代史·康怀英传》:“事朱瑾为牙将。”
文书名。明清土官之任职凭证。凡新封授、承袭之土官,均由吏部或兵部颂发,上书土官之官职、世系及袭职年月。新袭职之土官在领取新号纸之前,应缴回原号纸。
官名。见“核实司”。
官名。明朝于陕西设有抚治商洛道,专理安抚流民等事,为本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在陕西置抚治商洛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任其
官署名。置于元顺帝至正十八年(1353),立于京城四隅,以备防御。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武藏中大夫司刀盾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