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书令史

书令史

佐理文书案牍的官吏。魏晋南北朝省、台、府、寺诸官署多置,位次令史(正令史),三国魏、晋、宋、北魏为流内九品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唐朝尚书都省、六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御史台及太子左右春坊诸局均置,人数不等,掌分抄行署文书,流外二至四品不等。北宋前期,为尚书省、四方馆、审官院属吏,理若干选可以出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枢密院皆设,从八品。


官名。晋宋等朝兰台寺设此官,掌佐理案牍。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宋书·百官下》。

猜你喜欢

  • 奉政大夫

    官名。金朝始置为文散官,以授正六品上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正五品,宣授。明朝为文官正五品,升授。官名。金朝设此官,为文职正六品封阶,上称奉政大夫,下称奉议大夫。元代升为正五品。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

  • 强弩校尉

    武官名。汉武帝时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领兵官,地位略低于将军。见《宋书·百官下》。

  • 县租曹

    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魏、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主租赋之事,见《隋书·百官志中》。

  • 太医院教习厅教习

    见“太医院教习厅”。

  • 贵州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 衡虞

    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汉书·食货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注:“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技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

  • 总军医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 民治司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警政司户籍科设。掌稽核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编审户口,整饬风俗、礼教,核办保息、荒政、移民、侨民各事。辖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籍、保息四

  • 右司徒

    官名。掌民众百姓教化。春秋战国置。《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大司徒,又有右司徒、左司徒等职官名。

  • 省矿产管理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