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主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
宋制,凡选人磨勘出官,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均称举主。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则举主连坐。
官制用语。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
宋制,凡选人磨勘出官,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均称举主。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则举主连坐。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各掌国中其乡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王城及百里之内的近郊为乡,置乡法上士,正三命;乡法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牌印局。见“著帐局”。
宋朝翊卫府郎、中郎通称。参见“翊卫府”。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见“总统府翊卫处”。
官名。东汉将军府(大将军、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所部职吏,主罪法。官名,东汉置,为将军属吏,掌罪法。《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又置外刺、刺奸,主罪法。”
官署名。北齐始置,中央行政机构九寺之一,为管理宫廷车马、全国畜牧业的事务机构。政令仰承尚书省殿中尚书所辖驾部曹。设卿、少卿、丞各一员,辖骅骝,左、右龙,左、右牝,驼牛,司羊,乘黄,车府诸署,领司讼、典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宦官张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曹爽传》。官名,三国魏置,掌监黄门官。《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专共交关,看察至尊,候伺神器,离间二宫。”
官名。①西魏尚书省兵部曹官员,掌军务 。②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兵曹郎置,员二人。一掌武官阶品、卫府名数、校考、给告身之事,一掌军籍、军队调遣名数、朝集、禄赐、假告等事。高宗、
西汉的正卒、唐代的府兵,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称为番上。《新唐书·兵志》:“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以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根据临时执政府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四月七日议决设置,临时参议院为临时执政府的咨询机关,同年七月三十日开院,其任务是辅佐临时执政。职权可分为议决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