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中央裁判所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裁判所”,并已呈请大总统交付法制局审定。但未正式成立。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裁判所”,并已呈请大总统交付法制局审定。但未正式成立。
宫观官名。宋徽宗政和(1111—1118)中,天下州郡遍置神霄宫,以郡守兼管勾、通判兼同管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
唐朝殿中省尚舍局置八十员、卫尉寺守宫署置八十员、鸿胪寺司仪署置六十员,掌设帐幕。宋朝殿中省尚舍局于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钦宗靖康元年(1126)随局罢。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舍局置八十人,卫尉寺
满文官名。清朝军机处满、汉军机章京中领班者之称呼。共四人,满、汉各二人。“达拉密”满语“为首”之意。参见“军机章京”。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亨煮肉类食物。《周礼·天官》: “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铏羹。
幕僚属员。《史记·曹相国世家》:“相舍后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从吏恶之。”
意思是专判度支。度支本是户部所属一司,唐代中期以后,往往特派大臣专判度支,也许是户部原来的官员,也许是户部以外的官员,名称或为度支使,或称知度支事,或称勾当度支使,与判户部及盐铁使合称三司。见《历代职
官类名。太平天国前期置女职同官,职同检点者有天朝内掌门,东、西殿内贵使;职同指挥者有东、西殿内掌门,南北殿内贵使,女绣锦指挥;职同将军者有南、北殿内掌门,翼殿内贵使,女绣锦将军;职同总制者有翼殿内掌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