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极殿大学士

中极殿大学士

官名。明朝殿阁学士之一。嘉靖(1522—1566) 时改原华盖殿大学士而置。清顺治(1644—1661) 时改中和殿大学士。参见“华盖殿大学士”。


官名。明朝置。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皆审署申覆而修画,平允乃行之。凡车驾郊祀、巡幸则扈从。御经筵,则知经筵或同知经筵事。东宫出閤讲读,则领其事,叙其官,而授之职业。冠婚,则充宾赞及纳征等使。修实录、史志诸书,则充总裁官。春秋上丁释奠先师,则摄行祭事。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宗室请名请封,诸臣请谥,并拟上。因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大学士)。见《明史·职官一》。

猜你喜欢

  • 福建部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

  • 尚方署令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簾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 帐内府典军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右帐内府领兵长官,置二员,正五品上,掌领府事及亲兵,侍卫陪从。

  • 高等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

  • 左参政

    见“参政”。

  • 牧厂协领

    官名。清置,为牧厂总管所属,见“牧厂统辖总管”。

  • 京畿警备司令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畿卫戍司令部”。

  • 多射

    官名。殷朝置。武官。主征伐,戍卫,及田猎。《殷虚文字甲编》第一一六七片: “癸酉卜,争贞,令多射卫。”

  • 待补法

    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孝宗淳熙四年(1177),太学行混补法,以考生太多,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后每遇科举年分,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于本州备案,待太学补试,出

  • 监解帅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