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丧祝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下设丧祝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丧祝”。
①使职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左、右肃政台每年秋季所发之使,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中宗神龙元年(705)废。②金朝主管廉访检察的官员。地方官员上告冤狱等事,多由朝廷派遣廉察使处理。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府、厅、州、县区划变更及增置,核办官地收放,民地买卖注册等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正二命。
即“河吞大”。
即“小吏部下大夫”。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见“淮西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初为武散官八尉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朝改置为一转勋官,从七品上。宋承唐制,为十二级勋官末等,从七品。金亦置如宋制。明朝置为武勋,从六品。勋官名,金朝置,
官场用语。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几优试者,皆中选。宋代铨试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