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因其持戟,又称持戟之士;又因其驻防于五都,又称“五都之兵”或“五家之兵”。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见“入内内侍省”。
官名。三国魏置,掌诸军兵田。职与典农校尉相通。六品。秩比二千石。隶大司农。两晋、南朝宋置于诸郡,掌财赋会计漕运。常简称度支。梁、陈则唯置于巴陵郡,皆立府,管理郡务。官名,三国魏置,职与典农校尉类似,掌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军需事务。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综理全司事务。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金曹从事”。
官署名。金朝属都水监。掌黄河、沁水之河防事务。熙宗皇统三年(1143)四月,置于怀州。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
官名,汉置,边郡属下有此官,掌烽燧等事。也有人说是“督烽掾”的异称。燧,古代报警的烽火。白天的叫燧,夜晚的叫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