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税课提举司
官署名。秩正五品。设于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税课提举司。置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秩正五品。设于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税课提举司。置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辽军名。怨军八营之一,因其兵士皆募自岩州,因以为名。参见“怨军八营都详稳司”。
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掌医疗之事。见“征税部”。
军官名,汉置,掌幡旗的军校。幡,一种窄长的竖旗,垂直悬挂。《汉书·成帝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注:“如淳曰: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
官名。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详“提牢厅主事”。官名。明置,掌提点刑部牢狱,稽覈罪囚;因刑部主事任此职,故又称提牢主事。见《明史·职官一·刑部》。清沿明制,也设提牢,官署称提牢厅。见《清史稿·职官一
官名。清朝设,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初,为户部、工部所辖之职官,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大通桥、各榷关、工部各榷关均设。后,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为主管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铠甲,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周礼·夏官》: “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郑玄注: “甲,今之铠也。司甲,兵戈盾官
唐代铨试后所公布的合格者之榜。总章二年(公元669年)司列少常伯裴行检始设此榜,凡榜内公布的铨试合格者,即可出任由吏、兵两部注拟的官职。
州门下吏名。两汉郡县各曹均有书佐,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南朝宋置此职于州,见《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供宫闱脂粉。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署名。北魏置。《魏书·孙小传》: “迁给事中,绾太仆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