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通商大臣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直隶总督兼职。
官名。清咸丰十年底(公元1861年初)在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同时,清政府批准设立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登州(后改为烟台)三口通商、交涉事务。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改称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直隶总督兼职。
官名。清咸丰十年底(公元1861年初)在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同时,清政府批准设立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登州(后改为烟台)三口通商、交涉事务。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改称北洋通商大臣。
东宫武官名。北周有亲卫大都督,掌皇帝宿卫,建德初置东宫左亲卫,属左司卫,掌东宫护卫。任此职者见《隋书·元弘嗣传》:“十八为左亲卫。”
官名,即兵曹从事史。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下属有从事史十二人。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秩百石。州刺史 (州牧) 所属职秩同。均由所部长官自行辟除。隋朝为雍州属官,视从八品。开皇十二年
官名。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 (今河南洛阳) 秋官府长官,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见“钦天监监副”。
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隶徽政院。秩五品,掌户口房舍等事。设令、丞各二人。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员惩罚方式之一。汉制,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不论有罪与否,受诏后即须自裁。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牛一头,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为顾全其体面,往往赐死,令其自杀。如
官署名。金沿宋弘文馆之制置,掌校译经史。设官有知院,从五品;同知宏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
官名。魏、晋、南朝称骅骝厩令。北齐置为骅骝署长官。隋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随署省。参见“骅骝署”。
即“奚六部秃里”。
官名。清朝出使大臣属官。光绪二十六年(1900)始设海参崴商务委员。三十三年各使馆专派一人,定制为五品。掌稽查外国商务及金银市价,随时禀报外务部、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