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军师祭酒”。晋朝避讳改。官名,即军师祭酒的简称,晋朝人编写《三国志》时,为避司马师讳,故意省去“师”字。掌参谋军事。东汉末年曹操置,蜀也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丞相亮住汉中,请为军祭酒、辅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蒙古语,意为“书史”。又译“必彻彻”。蒙、元怯薛执事中为大汗、皇帝主文史者的称谓。元各官衙中以蒙古文作书之掾史、令史,称为蒙古必阇赤。
官署名。即“精膳清吏司”。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舰队司令处与军港司令处,掌军需事务。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清制于祠祭署之下设祭祠科,以经承为主官。参见“祠祭署奉祀”。
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通常不隶属省部,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从事计本息等事。
即“司天散官”。金初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熙宗天眷(1138—1140)定制,自从四品而下,立为二十五阶。
官名。见“左右射声率上士”。